::: 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囉! 九月 30, 2018 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稅期間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,納稅人可至金融機構(郵局不代收)、便利超商、或以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及自動櫃員機轉帳、長期約定轉帳等多元方式繳納稅款;另新增「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、下載行動支付APP」繳稅及使用「工商憑證線上查繳稅」等e化方式繳納稅款。敬請如期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,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松山分處關心您。